广告本身就是商家一种宣传的方式,可以利用网络、电视、宣传单等方式,不过有些商家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在广告中存在有很多不真实的信息,属于欺诈性广告,那么关于欺诈性广告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的《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对广告欺诈作了民事、行政和刑事上的法律规定,采用的是综合调整的方法。
广告活动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经济活动,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单靠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是难以完成广告管理重任的。广告管理机关要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开展综合治理,才能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才能准确,全面地执行和完成法律所赋予的任务。
完善我国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很重要,虚假广告的蔓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危害。虚假广告也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于虚假广告应强有力的加以规制。
(一)明确虚假广告的界定和违法成本明确虚假广告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是对虚假广告造成危害后进行处罚的直接依据。虚假广告的不具体的法律规定在现实中成为很多以身犯法的经营者的法律庇护伞,明确虚假广告的界定和违法成本,不仅可为经营者在广告主体发布时预测自己所实施行为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也是设定经营者公认、权威的行为准则,也使有关监管广告的职能部门在监管虚假广告的日常执法,查处虚假广告责任主体时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法律依据,有利于实践中的执法操作。
(二)完善虚假广告的审查制度目前,由于我国《广告法》中对规范者的授权性规范和限制性规范的立法在整个立法体系中尚未取得平衡。我国现实社会中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管理者责任缺位是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权力的缺失,以及对其因不作为、过失等应该承担的责任规范模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权力与责任方面的不对等,导致其不作为现象突出,广告审查制度的完善是对虚假广告危害社会的必要步骤。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市场下,虚假广告的传播途径也在不断的变化。在完善虚假广告的审查时,我们也应该考虑到其他机关包括地方政府以及民间团体,积极发挥消费者及消费者团体的监督作用,只有提高消费者个人的维权意识,虚假广告的出现和治理才能最大化的得到治理丰.广告行业的自律意识,包括广告主的自我约束,也是对虚假广告出现的最有力的打击。所以广告业应要拒绝制作刊登虚假广告,建立自律及竞争规约制度等。只有这样,才能让虚假广告得到全面的治理。
(三)有效运用行政资源进行管理我国广告法自实施以来所处分中半数以上都是针对虚假广告,然而有更多被检举的虚假广告却有待调查执行,继续充斥于各媒体之间而且仍一如既往地照刊不误。因此,有效运用行政资源进行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也是有效的措施。在发生职权、法规竞合现象的虚假广告行政法规中,行政单位应与行政单位协调配合,以期减少重复调查或相互推诿情形发生;加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行政机关应加强审理在药品、食品、化妆品、农药、医疗器材等实务广告的事前审查制度上。在审查结果上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应做到有效合法的追惩,并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惩处力度与范围,对参与制作虚假广告的个人和单位按法律规定作为刑事处罚的主体的要进行刑事处罚。运用有效的行政资源进行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的管理将会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惩治力,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虚假广告的出现不仅造成我国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也对我国合理有序的市场经济竞争秩序提出了挑战。完善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将对我国广告业在法制、诚信、文明、健康、科学的轨道上得到更大的发展。
欺诈性广告法律有很多,这些法律都可以对欺诈性广告有相应的处罚标准,如果想要对广告欺诈的方式有哪些等知识进行了解,那么可以关注本站,这里有很多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