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虚构标价怎样投诉?消费者发现超市标价与实际价格不符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超市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也许大家看完今天的文章就知道怎样防范价格欺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时下,许多厂家为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常常会定期开展打折形式的优惠促销活动,可与之联营(包括合作或租赁柜台等经营)的经销商却不愿蒙受因打折而带来的损失。所以,少数经营者便在打折之前先把商品价格虚提上去,在此基础上再打折。事实上,商家的这一做法不外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两套价格行为,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来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如某商场专卖区售卖一款皮鞋,在柜台的标价签上标价300元,又在皮鞋的标价签上贴上500元的价格,消费者在购买时按高价结算。另一种是虚构原价行为,如上述王先生的遭遇,他购买的裤子原价146元,却被商家虚构为258元。这样一来,消费者不仅没有买到实惠的商品,反而有可能要付出比没有打折之前更多的钱。
消费者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嫌疑,维护自身权益时一定要注意获取和保存相关证据,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截取网页、保留发票,并及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物价部门将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类价格举报投诉,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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