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一沓假币,两人分工明确,以捡钱、分钱的方式诱骗被害人钱财后,还瞄上被害人的银行卡,套出密码后到银行取现。这种捡钱分钱骗局会被判刑行吗?
2014年8月20日8时许,池某伙同薛某来到威远县中心街电影院门口,由薛某将一叠假钱故意掉落在被害人余某面前,池某将钱捡起并邀余某到隐蔽处“分钱”,在一宾馆顶楼,薛某追来要求池某与余某将身上现金、银行卡出示并说出密码以证清白,薛某记下密码后,以有人指认池某捡钱为由要求池某去对质。池某趁机将假钱放入余某手提包,并要求余某将身上现金及银行卡交与他以防余某逃跑,余某将现金4000余元及一张建设银行卡交与池某后,池某与薛某离开现场并来到威远县杉树坳街邮政储蓄银行自动取款机将余某卡上现金8000元取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池某、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池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池某、薛某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池某和薛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所以说捡钱分钱骗局是会被判刑行的。本期的街头骗局安全小知识就到此结束了,大家可以登录本站了解一下怎样识别街头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