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可以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约有5700多种,约占总生产种类的12.7%,每年产生的危险化学固态废弃物约3000~4000万吨,占总固体废弃物的6~7%。那么危险废物种类有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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