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体废弃物,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那么大家知道哪些生活垃圾是危险物吗?危险固体垃圾如何认定,下面本站教大家如何认定危险固体垃圾,请各位认真学习哦。
危险固体垃圾认定标准如下:
1、鉴别对象是否应依法纳入固废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表明危险废物首先应满足是固体废物的属性。鉴别某一物质是否应纳入固体废物管理,首先应根据《固废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
2、鉴别固体废物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应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其危险特性进一步鉴别。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修订)规定,列入名录的是:(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
3、是否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之列,即使某类物品、物质被认定为属于危险废物,如果该危险废物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那么,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包括收集、利用、处置、运输、转移),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还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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