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金属中、重度污染或超标耕地主要分布在南方的湘鄂皖赣区、闽粤琼区和西南区涉及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其中,湖北省受三废污染的耕地面积约40万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0%,湖北省土地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呢?
针对湖北省耕地污染严重,特别要求加强全省农用地环境保护
1.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1) 科学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结果,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2) 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国土部门牵头负责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纳入耕地红线管理,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要求实施最严格的保护。
(3) 明确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责任,从事农业生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
(4) 防控企业污染优先保护类耕地。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加强对现有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管。对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转产或搬迁。
2.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利用类耕地。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
3.全面落实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要求。
4.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对于其他的保护土壤的措施有哪些等更多的土壤污染安全小知识还请关注本站,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