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大陆地区开始大量的围填海活动,到上世纪末,沿海地区围填海造地面积达1.2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围填海230至240平方公里。以大连为例,大连市的星海广场、东港开发区即为填海造地所得。不过大规模的填海造地工程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许多不利影响,环境评估亦会出现问题。正是考虑到保护海洋环境,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后,国家每年对围填海规模都控制在100多平方公里左右。
除了大陆以外,在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也进行了大量的填海工程
1.香港
香港山多平地少,1842年香港首次将兴建皇后大道的沙石推进大海,以后香港便不断填海造地,一百多年来,填海面积已达六十七平方公里,占香港总面积超过百分之六。
2.澳门
澳门由于山多平地少,葡澳政府在1863年进行第一次填海工程。截至2011年时,澳门半岛的面积在填海工程下已超过9.3平方公里,比1840年的2.78平方公里增大了3倍以上。澳门总面积因沿岸填海而不断扩大,自有记录的1912年的11.6平方公里逐步扩展至2011年的29.9平方公里。
3.台湾
台湾在日据时期,在今高雄市哈玛星一带填海造地,设立“打狗停车场”作为纵贯铁道终点,后来发展成为高雄政经中心。在近年,台湾最早的海埔新生地位于新竹市的新竹海埔新生地,1957年5月着手开发;1960年3月完成,实验区共八十八公顷。最具代表性的是云林县麦寮乡的六轻,开发造地的面积约2,25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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