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9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可以获悉,北京市的新能源汽车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而消费者应获得的补助资金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先行垫付。因此,如果消费者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只需按照补贴后的价格支付车价款即可。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收回垫付的资金需要先提出补助资金申请,由北京市环境交易所负责受理和审核,接下来再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兑付至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市财政按政策安排补助资金。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规定,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也就是说,如果一辆新能源汽车的指导价为10万元,并且符合相关的补贴标准,那么这款车的最低销售价格可以达到4万元。
补贴范围
《通知》中明确了除私人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市级补助资金需满足车辆运营2万公里的要求。新能源环卫车、新能源公交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享受北京市财政补助。
今天本站小编对北京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果还想了解新能源汽车与传统车有什么区别以及其他生态破坏小知识和环境污染小知识还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