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前往办理,也可以委托亲戚朋友或者律师代为办理。但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及当事人签名的起诉状。那么问题来了,房屋产权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诉讼属于不动产诉讼,是专属管辖的一种。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管辖,其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人民法院。而不动产纠纷案件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因此,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以直接向上诉法院递交。提起上诉后同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上诉费,逾期未缴纳上诉费,按照撤诉处理。在判决书的尾部,会告知如果对判决不服应当向某某法院提出上诉,这个法院是不可以变更的,综上所述,房产纠纷不可以异地提起上诉。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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