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生意,出现真正的预付账款是极少见的。 而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账款,来自“预付账款”“应付账款”两个账户的借方余额。那么怎样认定预收账款损失呢?货币资产损失如何确认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死亡、失踪,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
(2)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
(3)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
(4)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上述情况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三)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四)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五)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六)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七)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介绍的怎样认定预收账款损失,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与预收账款有关的知识请多多关注我们的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