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是帮我们治理社会秩序的地方,我们碰到危险可以寻求110的帮助,比如,如果发现有人窃听我们电话,我们要毫不犹豫的报警,但是,公安局有权随意监听他人通话吗?
针对这个问题,本站小编了解到,公安局不可以随意监听他人电话内容,满足以下情形时才能采取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对技术侦查有明确规定:
第254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255条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由此可见,如果公安局随意监听他人通话,那也是违法行为。想要了解手机通话安全与违法处罚的相关知识,来本站看看吧,这里有很多您想要了解的通讯安全小知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