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秘密,在军事活动中,涉及国防和军队安全与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那么军事机密等级有哪些?今天小编就来为您讲解一下。
军事秘密等级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规定:军事秘密按其内容的重要程度和对国防建设的利害关系,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统称为军事秘密。绝密是军事秘密的核心部分,如被敌人获悉,能对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机密是军事秘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如被敌方获悉,能对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秘密是军事秘密中一般的部分,如被敌方获悉,能对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造成一定的危害。凡不属于军事秘密范围又不宜对军外公开的文件、资料、书报、刊物、电影、录像、录音等,仅限军内知悉,不划密级,由各大单位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军事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
1、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各项工作的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2、作战部署,部队调动、输送及各项勤务保障事项。
3、秘密情报及其来源、手段、能力,秘密通信的密码、资料,电子对抗及其它特种技术手段、能力等情况。
4、军事禁区、设防地域和重要军事设施。
5、战备演习、部队训练情况,院校不宜合公的专业和技术、学术研究成果。
6、军叭的组织编制、实力,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7、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成果,先进的,我军特有的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和核心部位。
8、预备役人员的储备、战时动员计划及可供国家动员的人力、物力。
9、政治工作策略、部队政治素质和不宜公开的政治活动、涉外事件、重要案件。
10、国防经费的预、决算,国防工业的分布,重要军事物资装备的生产、调拔、储备,战略、战役后方基地。
11、高级干部和负有特殊使命人员的驻地、行动和重要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场所。
12、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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