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晨,日本发生宫城县近海发生6.6级地震,目前尚无伤亡情况报导。不得不说,日本在防震抗震方面,拥有其完善独到之处。完善的公共服务措施亦是为降低灾害伤亡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观察人士邓聿文撰文指出,政府失职不仅仅表现在城乡和地区的发展差距上,还有公共服务的提供。相较于日本而言,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情况。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我国一些贫困地区政府支出存在偏颇状况,许多贫困地区都建有相对豪华的办公大楼,公务员的待遇也比其他阶层要好得多。当然这只是突出硬件方面。而公共服务方面的匮乏主要体现在软件方面,针对日本地震多发的现实,日本政府制定了《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又从1996年开始,连续3次修改《建筑基准法》,把各类建筑的抗震基准提高到最高水准。同时日本政府还制定了其他的防震措施和规定,如规定阪神大地震发生的1月17日,为全国“防灾和志愿者日”,前后3天为“防灾周”,以加强民众的危机管理意识。同时日本也组织和训练大量志愿者,使志愿者成为抗震救灾的重要力量。而这些措施我国做到的还不尽如人意。
以云南的鲁甸地震为例,我们习惯上将原因归结为震级大、震源浅和地震发生于人口聚集区的问题上。但事实上,日本发生的地震都是在海面上或是震级很小吗?非也!地震造成的伤亡情况不仅仅局限于这些浅显的问题上。
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截至8月6日,已造成589人死亡,9人失踪。从中国大陆近年发生的多起地震来看,只要震级在6级以上,不是发生在人烟稀少的地方,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而日本2011年3月发生的东京9级大地震,直接死于地震和海啸的人数不过几百人。如果说日本是发达国家,智利 2010年2月发生的8.8级大地震,因地震和海啸引发的死亡人数不超过千人,比中国汶川大地震死亡的人数少多了。论地震死亡人数,或许只有印尼可同中国一比,印尼日惹2011年5月发生的6.2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达5100多。
单就介绍鲁甸地震伤亡人员情况或许还不具有说服力,但与他国地震加以比较,问题则显而易见。新华网曾经就有一篇剖析鲁甸地震死亡人数的文章,就用数据直指云南存在的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公共服务能力仍然的低下,是导致中国近年来多起地震死亡人数较多的主要原因。
相较于日本而言,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虽然我国也存在抗震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根据中国防震减灾规划,2020年前后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才应能够抗击6级左右地震。同时受到政府监管失职的影响,这一目标并未能完成,很多城市的建筑存在质量不过关的情况,达不到抗震标准。同时多数中小城市甚至连500人的受灾安置能力都不具备,靠谱避难场所更是没有几座。
不得不说,受到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民众对于日本存在抵触情绪。但是不得不说,日本的抗震措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望政府能够真正践行监管之责,早日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