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最多的国家,下面本站来给大家介绍下我国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是什么。
本站小编了解到,近年来,森林灾害频发,据国家森林资料显示,我国森林主要有三大灾害,分别是: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和森林火灾。
一、森林病虫害
森林病虫害是指病原生物或不良的气象、土壤等非生物因素使林木在生理、组织和形态上发生的病理变化。可导致生长不良,产量、质量下降,甚至引起林木枯死和生态条件的恶化。
对森林病害宜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目前防治措施主要应用于苗圃、幼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及庭园绿化树木。原始森林和一般成林由于林木高大、面积宽,且往往地处偏远,很难采取专业性防治措施。防治方法包括加强检疫(见植物检疫)、营林防治、化学防治和选育抗病树种等。其中,营林防治的目的在于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持林木旺盛的生活力,是防治病害的根本措施。其主要内容有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适时抚育、清除病树和受病枝叶等,而及时发现和清除病害发源地尤为防止病害蔓延的关键。山火、放牧、随意刮皮等是引起林木机械损伤、导致病菌从伤口侵入的重要诱因,应当禁止或加以限制。此外,清除林地和苗圃周围锈病菌的中间寄主,在一定条件下可收到防除林木锈病的效果。在生产实践中,以营林为基础,结合其他措施,相辅相成,可收到防止灾害,最大限度保持生态平衡的功效。
二、乱砍滥伐
滥砍滥伐是指无节制、无计划和不合理的采伐林木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后果会导致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到损伤,全球变暖等问题加剧。
出现乱砍滥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土地易主。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由于原承包人死亡或村民与土地的经营权属关系有所变化,土地易主,在对林木作价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乱砍滥伐。
二是政策失误。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一些地方制订的延包政策与中央的“大稳定、小调整”政策不相吻合,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导致乱砍滥伐。
三是利益驱动。一些地区的木器加工厂抬高收购价格,使得一些农民只顾眼前利益,只讲经济权利,不讲保护环境的义务,对原包土地上的树木或山林乱砍滥伐。 中央一再提醒,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要防止乱砍滥伐现象。而一些地方仍然不顾大局,导致乱砍滥伐。
三、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广义上讲: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都称为森林火灾。狭义讲: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森林防火工作是中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以上就是本站为您整理的我国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介绍一些森林火灾知识,请继续关注小编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