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损失评估作为当前森林防火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的制定对森林火灾防控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我国森林火灾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呢?
本站小编了解到,根据1988年我国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以被烧森林面积的大小将森林火灾划分为四个等级: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它林地起火的森林火灾。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森林火灾。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森林火灾。
4、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森林火灾是世界上发生面广、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难的自然灾害。因全球气候变暖等原因,近年来世界上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损失都呈上升趋势。我国是森林火灾多发的国家,1987年发生在大兴安岭林区的“5·6”特大森林火灾,使当地的森林资源损失惨重。
森林火灾既属于自然灾害又属于人为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特点。森林火灾有其客观规律性,是在一定火环境条件下发生的,特别是林火发生有一定的时空规律,如果掌握这些规律,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就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宣传群众,建立健全各级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和专群结合的防火队伍,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在林区制定各种有效的经济承包责任制,从而依法治林。同时要根据各地的自然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进行森林防火规划,建立各种防火设施,如地面道路防火工程、生物防火工程、黑色防火工程等,并采用系统工程、电子计算机等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加强林火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综合预防,使林火发生次数和火烧面积降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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