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全省地貌可概括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四种基本类型,高原山地居多,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
贵州是地面塌陷多发的省份,根据形成塌陷的主要原因分为自然塌陷和人为塌陷两大类。自然塌陷是地表岩、土体由于自然因素作用、如地震、降雨、自重等,向下陷落而成。贵州省多山,地形起伏大,地表重力作用明显;石灰岩分布广泛,喀斯特地貌广布,多地下溶洞、裂隙发育,地面易塌陷;贫困人口多,人类经济活动频繁,促使岩溶地面塌陷多发。
岩溶地面塌陷是由于可溶岩(以碳酸岩为主,其次有石膏、岩盐等)中存在的岩溶洞隙而产生的。在可溶岩上有松散土层覆盖的覆盖岩溶区,塌陷主要产生在土层中,称为“土层塌陷”,其发育数量最多、分布最广;当组成洞隙顶板的各类岩石较破碎时,也可发生顶板陷落的“基岩塌陷”。我国岩溶塌陷分布广泛,除了贵州有岩溶地面塌陷以外,广西、湖南、湖北、江西、广东、云南、四川、河北、辽宁等省(区)发生的次数也很多。据统计,全国岩溶塌陷总数达2841处,塌陷坑33192个,塌陷面积约332平方公里,造成年经济损失达1.2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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