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每天可以带给大家不同的安全小知识,此前小编特意去了解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什么才是“工作原因”,哪里算“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具体是几点到几点,原文条例都缺乏详细的规定,因此产生了较大的解释空间,导致实际工作中分歧较多。那么究竟工作烫伤算不算工伤呢?来和本站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一起来看看企业员工在工作时该如何预防工伤。
如果是因工作的原因被烫伤的话,那么理应算作工伤,按照工伤的流程去处理。当然,这样的情况肯定是会合适的,比如说如果在公司因自己接开水被烫伤的话,那这样肯定不能算,那如果真的是由于工作中,高温被烫伤,那这样就应该算作工伤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每天为大家分享的这些工伤安全小知识,都是为了避免大家在发生类似的情况下,不知道如何处理,希望大家可以合理的利用我们每天的干货分享,更不要错过本站每天的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