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诊断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而政策性又极强的专业工作。那么,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原则是什么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原则:
1、必须有职业照射或应急照射的受照史。
2、受照剂量数据必须来自其佩戴的个人剂量计及个人和场所剂量监测档案。必要时可参考可靠的剂量重建资料。其累积受照剂量需接近或达到各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中给出的剂量阈值,特别是属于确定性效应的放射性疾病。
3、必须依据受照剂量(含剂量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参考既往健康情况;并排除其他因素或疾病,综合分析后方能做出诊断。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必须依据其相应的诊断标准。
职业性放射病的预防措施:
1、加强放射作业环境有害物质因素的检测。及时维修超剂量暴露的仪器设备。
2、加强放射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如封闭隔离操作、佩戴个人防护用具、个人剂量计。
3、严格控制每人每日普照、介入治疗人数,减少操作者每日暴露放射剂量,避免放射反应。
4、严格按照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办事,严格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无岗前查体和培训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有职业禁忌证的医生应及时调离放射作业,单位应及时妥善安置其工作。离岗时应及时进行职业健康查体。有可疑职业性放射病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以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5、加强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者的职业健康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从事放射作业的医护人员了解和掌握放射的职业危害,加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职业病的法律意识,避免职业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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