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某小区内有18栋居民楼,楼前后的许多公共绿地被“瓜分”成一片儿一片儿的,成了部分居民的“菜园”。虽然已经迎来秋天,但菜园里的部分蔬菜仍然长势喜人。除了蔬菜,居民们也种树,有无花果、石榴树、香椿树等,葡萄架、丝瓜架也不少。对此,其他居民都很反感,和物业反应了多次,那么,业主占用小区绿化地怎么办呢?
本站从浙江民间律师事务所丁律师那里了解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自然人占用小区公共设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小区绿化由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业主私自改变小区绿化带用途属于违法行为,私改绿化的业主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应当由物业告知私改绿化带的业主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有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丁律师表示。
相关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蒋铭告诉小编,物业部门或者小区业主要在绿地上建车位或作他用,首先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改变绿地的用途,不经过这样的程序就是违法行为。
“一旦有业主发现私改绿化带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通过劝说、引导等方式阻止,同时报由业主委员会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制定相应的合理的小区规则,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蒋铭表示,在封闭式小区内,小区的和谐环境关键依靠业主自觉和物业自治。如果小区业主确实存在违法事实,且物业公司劝阻无效,可报由执法部门提前介入调查处理。
小区绿化带被业主私自占用处理办法:
1、可根据物权法来对该业主进行相应的处罚。
2、物权法 第六章 第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3、可根据物权利权法执行,有关条文如下:第六章 第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
4、第六章 第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业主会议制定的管理规约。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施放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建设规划、环境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区划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处理。
以上就是业主占用小区绿化地的处理办法,希望大家不要随意占用小区绿化带,不要做出违法的行为。接下来小编将给大家介绍小区绿地的种植养护与管理措施这部分社区环境安全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