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房屋质量纠纷是楼市纠纷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很多开发商为了获取利益,在建筑上偷工减料,这样必然会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谁来赔偿?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⑤装修工程为2年。
⑥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同时第八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商品房存在不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缺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勘察、维修;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维修造成损坏的修复费用、误工损失和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小区房屋有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对其进行了讲解,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按照上述的标准对其赔偿,要多关注本站,加强物业服务小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其小区建筑中共用部分都有哪些要多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