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大事,因为买房需要支付大笔金钱,所以说购房者买房一定要谨慎。可能有一些购房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去开发商了解楼盘信息后,交付了定金,可是之后开发商却跑路了,对于购房者来说,这确实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那么,买房交了定金开放商跑了怎么办呢?
本站小编认为,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去找你当地所在的政府部门,因为开发商开发商品房需要政府批土地的,让政府出面去解决这些问题。你只要把你的交的定金收据保存好就行了。另外还可以报警处理。
那么,购房者如何避免避免定金陷阱呢?
首先,想要避免定金陷阱的话,最好就是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不要向开发商交定金。大家首先要明确: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的必要流程,其实只要双方经协商一致,是完全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然如果之后购房者违约,违约赔付依旧要执行。
其次,大家可以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等其他的形式,这样即便是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签订成功,所交款项能退回。其中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一、《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是说当事人双方没有就定金有任何约定的,在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时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由买受人来交付定金,担保能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时候,如果不能够找到责任人,那么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后,本站小编友情提醒,买房的时候,其实大家有很多是需要学习的,尤其是像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合同等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其中的内容,明确约定与自己权益有关的内容,再进行签订。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购房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常来本站关注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