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所有的民事权利中,以自然人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是其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对于维护人的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尊严,具有权为重要的意义,而人格权的性质也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内在各种要素的联系体,那么,人格权的性质是什么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人格权是一种法定的基础权利,它具有一定的自然性,人一旦出生就应享有的人格权,不需要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去实际取得,人格权具有普遍性、概括性的特别,对于我国公民而言,不论其年龄、智力、能力等存在何种的区别,均应平等享有身为人的最基本也是最必要的人格权。
第二,人格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人格权中的许多权利都是宪法所规定的最基本的权利,而它作为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法律必须提供明确并且具体的保护条例,并且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人格权是非财产权利,人格权主要体现的是公民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因为人与生俱生,不具备任何的财产属性,而人在受到侵犯时,也无法采取等价补偿的方式,只能采用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对加害人的惩戒,以及对加害行为的排除等方式来实现。
以上三点就是人格权的具体性质,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进步,某些具体人格权出现了商品化的趋势,和金钱以及财产联系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