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超标,是指超出《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规定的限定范围或限定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属于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产品。那么,食品添加剂超标违反哪条法律呢?
本站小编了解到,食品添加剂超标违法了《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中的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那么,哪些食品出现过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问题呢?
1、甜味剂、防腐剂使用超标:
蜜饯、果脯、山楂羹、茶饮料、易拉罐装碳酸饮料。
危害:有可能致癌。
2、色素使用超标:
酱卤类制品、灌肠类制品、休闲肉干制品、五彩糖。
危害:长期食入含有着色剂的食品后,人体健康会受到影响,过量的污染物还会对人体主要脏器造成损害。尤其对儿童的健康发育会有一定的危害。
3、过氧化苯甲酰使用超标: 面粉。
危害:过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会使面粉中的营养物质受到破坏,还会产生苯甲酸,苯甲酸需在肝脏中进行分解,过量食用对肝脏功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害。
以上就是本站为您整理的食品添加剂超标违反哪条法律的知识,希望能提高广大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重视,接下来我们要了解的内容是食品医药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继续关注本站给您带来的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