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整体的完全性、完整性。任何人破坏公民身体的完整性,就构成对公民身体权的侵害。那么身体权的内容有哪些呢?中国公民个人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呢?下面本站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身体权区别于其他人格权的特征在于,它以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在内容上表现为:
第一,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的不法侵害。
第二,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身体组织的构成部分不得转让,致使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身体权并不包括对身体组织的支配权。但是,医学的发展推动了伦理观念的变化,也为身体权注入了新的内容。身体器官的移植、血液的有偿或者无偿奉献,都是自然人行使身体权的方式。
第三,损害赔偿请求权。任何权利在受到损害时都能依法寻求赔偿,身体权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明确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介绍的身体权的内容有哪些。希望通过本站今天给大家带来的介绍可以让大家对身体权更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