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友们任性肆意的言论出现在我们的日常中,而网络诽谤行为也日渐增多,那么,什么是网络诽谤罪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第二,网络诽谤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因为对网络诽谤的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所以在实践的认定上存在很大的分歧,因此,如何通过具体情体确切认定,确定罪与非罪,乃至归责都至关重要。
第三,网络交流可以轻易跨越国界,比如居住在欧洲的被告,可能将诽谤信息传到另外一个国家,如果被告在诽谤诉讼有利于原告的管辖区答辩,那么被告就可能要收敛一下他们的言论以遵从原告国家对言论有较多限制的法律,理论上来说,遭受互联网诽谤的原告,可以在有利于自己的管辖区内,对处于有利于被告的管辖区的诽谤者提起诉讼。
第四,基于网络诽谤的传播性和特殊性,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明确说明,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型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可以构成诽谤罪。
综上所述,网络诽谤罪就是捏造虚假的事实,并且在网上随意言论,至使此言论被转发超过五百次或者被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诽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