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车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之一,也是普通市民出行的主要代步交通工具。那么,坐公交车受伤赔偿流程是什么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坐公交车受伤赔偿流程:
1、保留证据立即求助
意外伤害发生后,受害乘客应立即告知驾驶员,及时请求救助。并尽可能记好公交车车号及驾驶员驾驶号,以及事故发生的情况。如有可能,请同车乘客留联系方式,以便作证。
妥善保留车票、现场目击人的证言、医疗诊断证明和检查治疗费用单据等证明材料。车票是证明旅客与客运公司和铁路运输企业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据。医疗诊断证明是证实旅客是否受到伤害及损伤程度的必要证据,而检查治疗费用单据则是确定索赔数额的有力证据。
2、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关于赔偿问题,受伤乘客可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客运公司协商处理,尽量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既能节省时间、精力和财力,还能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3、明确被告诉讼维权
在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乘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起诉时需注意两个问题:
明确被告。首先应明确,公交司机不宜将其列为被告,因为其是履行职务的行为,代表是公司的行为,所以,被告一般为公交公司。其次,在有第三者混合侵权情况下,必须要考虑清楚是作为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如是提起违约之诉,则应当仅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因为乘客只是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若提起侵权之诉,可以将公交公司与第三人共同列为被告。
明确赔偿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上述规定,乘客可结合自身受伤害情况提出索赔请求。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坐公交车受伤赔偿流程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交通出行维权,常见的公交车服务纠纷问题有哪些及出行维权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本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