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违反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且损害格式合同相对人的条款。那么,餐饮服务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呢?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餐饮服务合同的内容:
(一)餐饮服务机构的义务
1、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的设施的完好程度和卫生状况适宜于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施的完好程度包括场所的设计、功能、装饰、附属物等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声称将提供的服务等级。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很显然,人们对星级饭店提供的餐饮服务的要求会高于对一般饮食店的要求。
2、应当有一定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对此,应依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大小及同时提供餐饮服务时可容纳消费者的数量来确定。
3、提供适宜的餐饮具。如应配备专用清洗消毒设施和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设施,餐饮具消毒经消毒合格等。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应当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消毒剂处理餐具。
4、在提供食物、饮料、酒类时,应保证该些实物适宜于消费者食用。同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总体而言,一方面,实物应符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卫生条件。另一方面,也应符合订约时消费者所提出的要求,如对某食物的烹调方式、口味有约定时应依约定,无约定时应符合行业基本卫生和健康要求。尤其我国饮食文化发达?此点尤为重要。
5、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履行辅助人必须符合一定的卫生标准。如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直接服务于消费者及从事直接接触食用物的工作。
(二)餐饮服务机构的权利
1、请求消费者支付约定的报酬。对就餐前没有明确约定报酬的,应依据菜单、价目表等所确定的价金支付报酬。对没有约定的事项,如在消费者就餐前,未征询消费者的意见所提供的茶水、纸巾或毛巾,则不可以收取费用,因为,如果餐饮服务的提供者没有事先说明将收取报酬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或在菜单、价目表或其他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价格,消费者可以认定这是附属的免费服务,就如同免费寄存衣物一样。
2、要求消费者遵守其制定的合理的就餐规定等。如不允许消费者酗酒、不影响其他消费者接受餐饮服务等等。当然,餐饮服务的提供者这一权利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顾客的权利
1、消费者在食用食物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健康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和服务,符合卫生健康的要求。
2、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食物与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某类食物、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对所谓的最低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因为它违背了自愿原则。
3、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食物与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以及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4、消费者在食用食物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有不同的饮食习惯,各民族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四)顾客的义务
1、支付报酬
顾客接受餐饮服务,其首要义务是支付报酬。
2、遵守服务规章
餐饮服务机构制定的规章,凡符合法律规定或一般原则者,顾客应当予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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