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与待拆迁民众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了解房屋拆迁的相关问题,意义很大。下面本站小编先谈谈房屋拆迁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一.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二.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三.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设施房屋拆迁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拆迁房屋 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实施房屋拆迁必须具备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以从事法律一般禁止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城市房屋拆迁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对城市的发展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需要政府的统筹安排和管制;同时,房屋拆迁也关系到千 家万户的安居大事,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通过政府设置行政许可的方式来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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