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艺术是某些有关人体的绘画、雕塑、摄影等艺术创作和行为,而在创造人体艺术的时候,需要真人作为模特,那么,人体艺术模特是否受肖像权保护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当一幅作品以模特的整个身体为原型进行写生或者临摹时,不论社会大众是否能确定该作品中的人物为某一特定人物时,对于模特而言,都是其自身肖像的再现,也就是已经制作成了肖像权,那么人体艺术的模特就可以对这幅写生或者临摹的作品进行法律的维护。
第二,当一幅作品的产品不是经过他人写生或者临摹,而是通过创作而形成的,例如雕塑,那么此时就应当考虑此作品中的人物是否可以被确定为特定的某一公民,如果可以确定的,那么就存在肖像权的问题,但如果是无法确定为特定的某一公民时,例如手模、胸模,这些作品只是呈现身体的某一部分,那就不存在肖像权。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人体艺术模特只有在以原型为创作写生或者临摹又或者可以辨识为某一特定公民时,才具有肖像权,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无法辨别具体的特征,那么就不存在肖像权的问题,所以对于人体艺术模特而言,在进行模特之前,最好跟对方有个口头约定,或者书面保证,以确保自己的作品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