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行为分为好多种,有时候是对受害人直接的人格方面的侮辱,也有对受害人近亲属或者家属进行侮辱,有辱骂的羞辱的,那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本站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侮辱罪构成的客体要件是对自然人侵犯了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因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是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任何他人不得随意侵害或者污蔑。
第二,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侮辱,必然要在公众场合进行,否则达不到贬损他人人格或者名誉的后果,而侮辱的情节很严重,或者对受害人造成精神上的困扰,导致其精神失常等等,就构成了本罪。
第三,侮辱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国家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则不构成本罪主体。
第四,侮辱罪的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表现出来的敌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只是间接的故意或者过失,则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对特定的自然人进行的故意的侮辱行为,情节严重的,都能构成本罪,都将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