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冬泳下水游泳的时间没有一个明确数字,应根据当时的气温、水温和自己身体的感觉而定。一般水温在14℃以上可以游30分钟左右,水温越高时间可以越长,10℃至14℃可以游10至30分钟,10℃以下要坚持每下降1℃便减少游1分钟的原则。特别是当水温低于10℃,应每2-8分钟上岸一次,低温状态下超过14分钟,神经就会冻得麻痹,容易发生无意识状态下的昏迷现象。
冬泳时间过长,超过了人体对寒冷的承受能力,也会对人的心脏等器官带来严重损害。
当然也有体质特别耐寒的冬泳强者,愿意在冰水中锻炼更长的时间,属于特殊的例外情况,最好谨慎掌握,不要贪多给自己带来危害。总之,科学冬泳不提倡挑战极限,要牢记:少则受益,多则有害。
不要等寒颤期后才结束游泳
注意,实际践行冬泳时,不管时间多久,千万不要等寒颤期出现后才结束游泳。下水后不久即感到冰冷,手指麻痹和头晕时,应完毕冬泳。如未上岸持续冬泳,这种表象不见不久,又出现第2次冰冷、震颤、肌肤发紫并出现鸡皮疙瘩时,即为运动量过度,是上岸的紧迫信号,应立即上岸,不然常发作危险。
1、随时注意冬泳时间,冬泳时不超过自己的手指和脚趾对寒冷水温的耐受限度。手指和脚趾的感觉是控制冬泳泳量的灵敏信号:手指和脚趾首先感到疼痛时就出水。当手指和脚趾首先感到疼痛时,应该及时停游和出水保暖,否则会冻伤的。特别是要在北方的冬季室外低气温,若不具备更衣室保暖的条件,更要注意防止手指和脚趾的冻伤。
2、要以自己在水中没有感觉第2次寒冷前就出水,冬泳泳量还是以游后感觉温暖舒适最合适,出水后在室内更衣时应该无发抖现象,10分钟后就恢复到正常体温为在水中游泳时间的控制原则,微有寒颤也是身体热能不够的表现,对身体有害无益。
冬泳一周游几次合适
冬泳应该循序渐进。刚开始参加冬泳锻炼的人每周可进行2-3次游泳锻炼,不宜过多,最好等身体适应后可以再逐步增加。另外,游泳最好从夏秋季开始,使身体对温度逐步适应,直到对低温已具备适应能力再进行冬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