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架构
在集中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可由街道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安保、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人员组成。要准备第二梯队,作为替换。
二、设置隔离点的卫生学要求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应安静,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并处于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隔离点内要合理进行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的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为医务人员进行相关诊疗的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治疗诊断限制在此区域,还包括了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所有垃圾均应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按医疗垃圾要求,每日定期集中回收处理。如果垃圾量较少,也可对垃圾进行消毒后按生活垃圾处理。剩余食物煮沸30min后废弃;纸巾、口罩等接触口鼻的垃圾,使用专用垃圾袋,不得与食物等其他垃圾混放,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作用30min;其他不接触分泌物及排泄物的垃圾,可按生活垃圾直接处理。
3.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有救护车冲洗消毒的场地。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的通风必须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洁净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1)须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
2)应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
3)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4)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对隔离点内产生的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放置一个垃圾桶,被隔离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统一丢弃至垃圾桶。
2.每日由专人(戴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等一次性防护用品)负责先用含氯消毒剂1000 mg/L喷洒消毒后用垃圾袋扎紧,再统一收集放置指定的垃圾贮存室带盖的环卫大垃圾桶内,贮存室应有冲洗设施、加锁,清运后冲洗消毒地面和收集桶。
3.工作人员一次性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的清洗,并用洗手消毒液进行消毒。
4.观察点贮存垃圾根据实际贮存量,应每2~3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五)公用厕所
每次使用冲水后,立即消毒,单人隔离使用的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min。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min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
(七)餐(饮)具
共用的餐具每次首选煮沸消毒15min,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min后,再用清水洗净。
三、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流程
1.联系:信息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组、安保组提前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并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集中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集中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每个集中观察人员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工作程序
1.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状况,并测量体温,写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如果发现集中观察人员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3.信息组汇总当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动态,填写《每日汇总表》,上报有关部门。
(二)解除观察工作程序
集中观察期满当天,经健康观察组确认集中观察人员无相关症状,领导小组共同讨论确认,符合解除条件,并与疾控中心核实,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通知集中观察人员解除集中观察。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集中观察人员身份核查、负责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
四、个人防护要求
集中观察点的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等相关人员,与集中观察人员接触、或进行消毒时,应穿戴口罩、手套、眼罩、防护服等。工作后注意洗手和消毒。
五、集中观察点管理要求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来自或经停湖北的人员。
2.密切接触者和来自或经停湖北的人员不宜在同一个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3.密切接触者要单独居住,避免与其他集中观察人员接触。原则上要求集中观察人员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4.来自或经停湖北的人员如有明确发热病人接触史或者污染环境暴露史者应单间居住,不同来源地、无共同旅行、居住史的人员建议单间居住,其他人员可以根据集中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
6.集中观察人员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集中观察点内的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7.集中观察人员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应佩戴一次性口罩。
8.集中观察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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