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根据国务院“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历时十年组建了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保险)。2007年9月29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总部设在北京,法定代表人:阎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154亿元。
长安责任保险作为我国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经营范围除一般性的财产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险种,主要以责任保险为特色,并通过对高技术含量的责任保险产品创新与开发,拓展责任保险覆盖的领域,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
公司秉承“忠诚、专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弘扬“专业、专长、专家、专诚、专攻、专注”之精神,以勇担责任、服务社会为己任,致力为民众和社会提供独具特色、满足个性、品质高端的保险保障和服务。公司倡导海纳百川、和谐奋进的企业文化,关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员工,追求卓越,致力将公司建设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责任保险公司。
截至2012年12月底,公司已设立11家省级机构,下属三、四级机构共计172家。公司开业以来,总资产为41.9亿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7.62亿元,为社会承担风险金额17816亿元。
长安责任保险自开业以来,一直专注于责任保险的研发和创新。特别是对关系到民众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方面,长安责任保险依托自身技术力量,聘请食品专家及知名学者,与各地方工商局、食品办、教育厅共同组成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专家课题组,对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进行专题论证和研究,先后研发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保险”、“校园方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多个涉及到城乡、学校、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险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公司优势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除一般性的财产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险种外,主要以土木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保险为特色,在工程风险评估和控制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为更好的发展工程质量保险事业,年开始筹备的长安保险是唯一一家获得国家部委明确支持,以实施专业化经营为特色,突出建设领域工程保险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公司以长安保证等国家大型企业单位为主要发起人,拥有建设行业优势(市场开拓和行业管理)、风险评估和管理优势(专业优势和风险理念)、技术保证优势(产品研究和技术支持)。
公司理念
| 公司愿景 | Corporate Vision
依托专业的人才、创新的产品、科学的管理、国际化的视野、进取的精神,抢抓机遇、整合资源,将 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责任保险公司。
| 公司使命 | Company Mission
社会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推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贡献社会,回馈社会。
服务使命:以客户为核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诚心”、“卓越”、“创新”的专业服务。
经济使命:对股东负责,保持赢利能力增长,实现企业上市,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对员工负责,为 员工提供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 公司理念 | Enterprise Culture
6S精神的宗旨是弘扬“专业、专长、专家、专诚、专攻、专注”之精神,依托“执着、进取、开拓、创新”的“10年磨一剑”之功力,努力实现特色发展、超常发展、又好又快的发展之愿景。
| 公司核心价值观 | Corporate Core Values
忠诚 Loyalty
专业 Speciality
创新 Innovation
进取 Aspiration
| 公司6S精神 | Corporate 6S Religion
专业(专业责任保险) Specialized
专长(专长风险规控) Specialty
专家(专家谋道理财) Specialist
专诚(专诚高端服务) Specially
专攻(专攻制度建设) Specialize
专注(专注业务创新) Specialization
合规经营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迅速发展,为了保障保险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险公司将面对越来越多的合规需求。我国保险公司在不断提升自身经营能力的同时,越来越关注公司内部合规经营与风险管控的水平,确保公司可以健康快速的发展。
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风险管理是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需求之一,面对整个金融市场,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大量的监管需求来自于保险公司内部与外部,因此针对来自于财产险业务反映在资产方或负债方的保险行业特定风险进行管控及对保险业务进行严格的监管十分必要。越来越多的监管需求作为不断的驱动因素,使公司需要更加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更重要的是,通过每个环节实现内控及公司合规及内部监控管理成为保险公司经营安全的必要条件。因此,高效的合规和风险监控管理成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重中之重。
风险管理是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流程核心内容的一部分。作为保险公司的需求,合规及风险监管需要与企业绩效管理系统、经营核心系统进行集成。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也增加了对内部控制和内部深究流程的需求。对比其他行业,这些需求不但影响财务会计流程,而且影响所有的风险相关内部流程,如保险行业特殊业务流程:保单、理赔和再保管理等。保险公司需要区分和修正潜在风险(如单一用户的权限冲突控制)及实际风险(如业务功能执行冲突)。通过整合合规及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使得保险业务更加健康发展,同时赢得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机制是在确定董事和高管人员负有最终合规责任的前提下,通过设立合规部门或岗位,帮助员工知悉或掌握相关领域的法律和监管要求,督促员工树立主动合规理念,劝阻员工违规行为,追究员工违规责任,从而实现主动揭示违规行为、自动纠错和自我风险防范目标的机制。
具体来讲,我公司通过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责任,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培养专门的合规人才队伍,在公司内部营造一种“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受尊重”的企业文化;将国家法律、行业规范与公司内部制度及时传达到各级员工,使全体员工掌握或了解监管要求,培育员工主动合规意识;增强员工识别违规行为能力;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合规支持和持续性合规监督;对已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规定的报告路线,向公司高管人员反馈违规信息,主动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违规人员的责任,从而防范因不合规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
公司合规管理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将外部监管规定或要求,通过内设的合规部门,内化为高管人员与员工主动合规的自觉要求,从而使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开展业务管理活动时,随时存在合规约束的持续监督,进而有效防范合规风险。合规管理也因此成为公司发展的助推器而非阻碍,更确切的说,是将“以正确的方式经营”这种理念深植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中。
建立合规文化、推广合规管理是长安责任保险公司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并且可能历时长久。但唯有如此,长安责任保险公司的发展才可能更为健康。因此,长安责任保险在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合规管理的同时,将着力创建强有力的合规文化,营造诚信的商业道德氛围。
服务网点
目前建立的分支机构为北京分公司、江苏分公司、湖南分公司、福建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山东分公司、湖北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厦门分公司、宁波分公司、浙江分公司。
常见问题
Q:在签收保险单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A:仔细审核保险公司提供的整套保单材料。一般保险产品的保单材料都包含有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副本)、送达回执、客户服务指南、首期保险费发票等。如有错误,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予以更正。
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有关说明。收到保险单后,应注意了解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期间、每年的交费时间,并认真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以及退保约定等内容。
妥善保管整套保单材料。保险单及有关单证票据务必妥善保管,注意防水、防潮、防蛀。若保单单证丢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挂失补办。
Q: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不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A:投保人应将其知道的与被保险人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Q:法定受益人都是谁,法定受益人如何申请理赔?
A:如果投保人投保时未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指定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则由法定受益人来进行理赔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即法定受益人)包括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相应权益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保险金的申请权。
法定受益人在进行理赔申请时,除需要提供必须的理赔资料外,还要提供由地方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法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领款声明后按照正常的理赔申请流程进行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