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于2016年7月12日首次发布《天猫医疗及健康服务行业标准》,2016年8月11日开始执行,全文如下:
天猫医疗及健康服务行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医疗及健康服务”一级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2、产品规范
2.1产品发布规范
2.1.1标题发布规范
必须包含品牌名+商品名称,其中品牌名必须是经天猫授权的品牌名称,发布顺序必须按品牌名+商品名称的顺序发布。
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不得使用明星名字。
2.1.2主图发布规范
至少包含两张主图,主图内容不得含虚假夸大内容,不得含有色情、淫秽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出现图片留白、拼接、水印,不得包含商品价格、联系方式、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
——第一张主图必须包含品牌名称、商品名称、品牌logo,品牌logo需放置于左上角。商家可将店铺logo放置于主图右下角。logo宽度为主图的4/10寸以内,logo高度为主图的2/10寸以内。如下图。
——第二张主图可由商家自定义 。
2.1.3产品详情页面描述规范
2.1.3.1为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商家需在发布产品时明示以下商品信息:
1)提供服务的门店信息。商家使用的门店信息应当是真实的,并取得相应资质,不得使用他人门店的信息。
2)服务内容、注意事项等。
2.1.3.2发布在“医学美容”、“医疗美容”二级类目下的商品应在商品详情页顶端增加以下告示:本商品不建议未成年人(18岁以下)购买。”
2.1.3.3商家发布的商品需如实描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含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商品宣传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
——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和表述的;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与其他商家或者商品进行对比,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利用商品使用前与使用后的图片、文字进行比较,突出商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
——规定商家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医疗类商品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医疗及健康服务商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淫秽、迷信、荒诞的;
——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参考法律法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