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事情的发生,都会有围绕那一件事开展一系列规矩制定,以淘宝为例,良好的支付手段和评价信用支撑着整个淘宝的运作,可是就是有那么一群卖家,通过各种手段来增加好评,相应的,活跃着一群以刷单为业务的“买家”,我们称之为“刷客”。从曾经的刷信誉到如今的刷好评,繁荣的电商背后,充斥着不同利益关系。
为了更高信誉和销量而刷单
看似科学的淘宝信用评价机制实际上存在漏洞,既然信用是由交易产生的,那么也就可以轻易伪造交易记录!虽然淘宝卖家账号需要实名认证,但注册淘宝买家却不需要实名认证,也就是说只要你精力好,注册100个账号也没人管你。这样不仅可以大规模开展刷单,也可以避免使用自己的卖家账号购买东西,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早期刷信誉的现象在近几年发生了改变,由刷心、钻信用等级转为了以刷店铺评价(刷单)为主。
这种转变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信用等级评价是双向的,双方难免产生交易摩擦,同时单纯的信用等级并不直观。相比而言,单向的店铺评价机制更简单,也充分体现了顾客的自主权,详细的评价内容更具有参考性,转化率更高。其次,在2010年,淘宝对搜索规则进行了修改,从信誉排行转向了人气排行,且增加了动态评价。另外卖家的违规扣分程度、退款次数和比例、投诉笔数等,也将直接影响其在淘宝搜索结果中的排名。
淘宝的信用评价机制
信用评价体系是一种产生和传播信息的工具,其目的是通过以往的交易信息来判断卖方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的质量。基于这种机制,使得买家和卖家即便远隔千里,也能够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的交流和实物的交易。在谈刷单之前,我们有必要简单了解一下淘宝的信誉评价机制。
目前,淘宝的信用体系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心、钻石、皇冠代表的信用评价系统。另一部分则是它的店铺评分系统,买家在完成某一件产品的交易后,不仅可以选择评价等级,还可以对该件商品进行详细的打分和文字评价。淘宝的这两种信用评价机制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干扰,所以给了买家更多的信用参考空间。两种评价机制相比,前者是可以互评的,而后者只能买家给卖家评价。
有了信用评级机制,卖家就会千方百计提升自己的信用等级。为了获得更高的信用评价,卖家在做淘宝的初期阶段,一般都以销售,低价、快速的易耗品为开始,例如充值服务等,这类商品需求量大、快速方便,可以再较短时间内积累信用评价。等到信用度高时,然后再转售其他东西。虽然这种销售方式能够较快的提升卖家信用等级,但想在店海茫茫的淘宝脱引而出,这其中的苦楚大概只有卖家自己的知道。如果卖家要获得一钻的信用,需要获得251分到500分的评价分,看似不多,但是对于淘宝新卖家,这并不容易。“如果新手不刷点信誉,那么多老手皇冠钻石的都在刷,新手如何生存?”一位淘宝新店主曾经这样说道。从早期的刷钻到如今的刷评价,刷单俨然成为了一道产业链。
刷单的误区和陷阱
刷单,最开始火起来应该是从2012年双十一的191亿巨大销售额开始的,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个词:爆款。简单来说,刷单和一些论坛上面的水军刷帖非常类似,它是一种用数据和信息来欺骗淘宝,从而获得更多流量的方式。如果是一次真实的交易,要求卖家给个好评并写一段详细评价,这并无过错,但真实的刷单远比这个要疯狂,刷单与淘宝的利益产生了冲突,也容易误导消费者,所以这是淘宝绝对禁止且严厉打击的。
淘宝针对刷单行为采取了人工查+第二代稽查系统的双重监督手段,淘宝每天要面临千万交易量,所以主要还是以自动稽查系统24小时监测为主。下面列举淘宝防刷的几种常见手段:
支付宝关联:在同一个IP或者同一台电脑上登录过的两个账号为关联账号,账号发生相互购买行为会被监控。
购物频率异常:账号创建时间极短,一次性购买大量东西,收货速度过快,全好评,这种行为会被监控。
转换率异常:例如一个店铺的转换率一直维持在10%左右,但突然激增至25%,转换率异常通常会被监控。
购物地址监控:一个账号经常购买东西,且收货地址更换频繁、信息不全,易被监控。
快递监控:二手运单号是淘宝监控的重点,没有物流信息的单子也在被监控之列。
网银监控:如果淘宝检测到一个网银关联多个淘宝账号,也容易进入被监控行列。
淘宝的这套监控系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刷单行为。笔者的一个朋友曾是一位资深淘宝卖家,从刚开始接触淘宝开店到现在已经有差不多7年时间,从最初卖手机充值卡、点卡,到电脑配件、服装,中途被查封掉了一家4钻店和一家1钻店。既然淘宝如此戒备森严,那为何刷单之势愈演愈烈?我们随意在浏览器搜素“刷单”,立刻就会出现各种与刷单相关的大量刷单攻略、刷单招聘等信息。在QQ搜索刷单群中,500人以上的群占了相当大比例,还有部分满员的2000人超大群。笔者曾试图加过几个陌生刷单群,但是都被回绝。可见,在淘宝制度下,刷单变得小心谨慎。
以评价、评分为主的信用评价机制目前不仅在淘宝、天猫平台使用,包括京东、苏宁、亚马逊等电商平台都在采用这一类似的评价机制,而刷单也不仅仅只存在淘宝、天猫之上。刷单既是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虚拟互联网的产物。它不仅危害到买家、卖家以及普通刷单个人的利益,也危害到了电商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