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卖家网获悉,天猫新增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规则,对卖场型旗舰店申请入驻和新增类目加强了管控。若您申请以下类目的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交下述资料。此次新增规则将于2017年9月11日生效。
可能很多人对卖场型旗舰店并不是很了解?因为在大家的认知中只有天猫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卖场型旗舰店是什么?给大家举个例子,大家就知道了:苏宁易购天猫官方旗舰店就是最典型的卖场型旗舰店。
注:
1.卖场型旗舰店: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
2.服务类型品牌:指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
3.店铺内经营品牌:指卖场型店铺内经营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商标类型。
举例:开设苏宁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苏宁品牌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卖场内经营的飞利浦品牌销售电视机,需提供飞利浦品牌的第9类实物类型商标。
4.自荐品牌入驻:指通过“自荐品牌”入驻通道,天猫对符合要求的品牌择优招募。
5.开店主体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其中关联公司指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存在资本关联的公司(企业信息官网可核实/出资章程)、集团旗下公司(不限于电子商务公司、销售公司等,需在官网可核实)。
这类店铺在天猫平台上并不是很多,但是有其存在的道理,一些商家能够从本次规则调整中嗅到一丝商机:只要持有入驻品牌的商标以及店内经营品牌的授权,而且线下有一定数量的门店或独立APP,都能够有很大几率申请成为卖场型旗舰店。
虽然不知道天猫会给卖场型旗舰店什么样的入口待遇,但是对于这种新型店铺形势,我想机遇是一定大风险的。
本文"想要入驻天猫卖场型旗舰店,你要看看这些细则"为卖家资讯编辑编创,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转载于:卖家资讯http://www.maijia.com/news/article/397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