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在9月份已经全国人大一读,现正在进行二审,有望鱼今年年底立法并出台。这次立法之后,对平台的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在法律法规日益健全的今天,淘宝为更加明确开店人员的主体信息,对店铺主体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相关行业标准同步更新。卖家网带着大家一起来简单看一下本次规则变更的内容:
本次规则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1、调整淘宝开店对主体要求的表述,明确个人店铺和企业店铺的定义;针对个人店铺,开店主体为自然人的,该自然人需满16周岁;针对企业店铺,其店铺负责人需满18周岁。
规则调整之后,我们发现有了一个新的名词:店铺负责人。那么什么是店铺负责人?店铺负责人和自然人有什么区别呢?
个人店铺,包括自然人开店或自然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开店的,该自然人即为店铺负责人;
2、对个人店铺和企业店铺进行了进一步区分。我们怎么区分个人店铺和企业店铺?
个人店铺包括自然人开店和自然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开店两种情况,其中开店主体为自然人的,须基于其个人身份信息通过认证,开店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须基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信息通过认证;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基于营业执照信息通过认证的开店主体所开设的店铺为企业店铺。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本文"淘宝规则调整:个人店铺和企业店铺有了明确定义"为卖家资讯编辑编创,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转载于:卖家资讯http://www.maijia.com/news/article/40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