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一个有意思的朝代,一方面,在程朱理学高高飘扬的旗帜下,“存天理,灭人欲”似乎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呼啦啦涌现了一批又一批节妇烈女;另一方面,在以《三言二拍》为代表的描写明代中后期社会生活的世情小说中,出现了王三巧等众多不守“妇道”的女性形象,更有《金瓶梅》中对男女纵情声色的大胆叙述。
在张廷玉主编的《明史》中,二百二十卷《列传》有三卷专门写“列女”,这多少也算“载入史册”“青史留名”了,虽然并没有多少人能记住她们。后世人们显然对小说中的人物表现出更大的兴趣,包括改编或衍生的说唱、戏剧、影视作品等等,多如牛毛,流传得也更广。
也许历史从来就没有小说好看,写入正史的“列女”们,很多连一个正式的名字都没留下来,大体也就相当于先进事迹简介,孝舅姑、抚孤成才、毁容不嫁,杀身免辱、既嫁殉夫,等等,很多确实感人,有的甚至情节离奇,程度惨烈。
吴县马氏,婚后五年丈夫就死了,也没留下孩子,家里一贫如洗。婆婆不愿让她跟着受苦,就故意不把米给她吃,以此逼着她改嫁。马氏不为所动。后来,婆婆偷偷给她找好了人家。娶亲来的那天,马氏默默梳妆后就进了卧室。再被发现时,她已经上吊而亡,“几上食器,糠籺尚存“,桌上的碗里,还剩着没吃完的米糠。
初读这样的文字是什么感觉?悲凉,辛酸,感动,说不清楚。那是那个时代树立的典型,是号召人们学习的榜样,只是因为年代的久远,社会的变迁,尤其是“孔家店”一度被砸烂,曾经的榜样更多被认为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此又反过来成为古代妇女受压迫受残害的典型。然而,如果以此推断明代妇女都这样命运悲惨,那也是不准确的。
《明史》记载的“列女”中有很多是孝亲敬老的典型,她们有的是夫亡后选择不改嫁,竭尽心力孝敬公婆,有的是父母亡故后选择不嫁,含辛茹苦抚养弟弟妹妹长大成人。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到现在依然为全社会所称道,并且大力弘扬。和现代社会不一样的,让现代人感觉窒息的,是那个时代对女性“不改嫁”和“不嫁”的苛求。
这里面当然有“好女不事二夫”等陈腐观念的因子,但同时也应考察当时的经济社会状况。试想,一个只剩下老年人或未成年人的家庭,又根本没有现代社会的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以及社会救济等等保障,那将意味着什么?作为唯一有劳动能力的成员,能够选择留在这个家庭,体现了中国女性的善良,更是一种刚强、一种担当,她们需要像男人一样扛起家庭的重担。这对于经济并不独立的古代女性来说是非常难得的,对于男权至上的古代社会来说也是非常难得的。
女性选择不改嫁或不嫁被称为“节”,除此之外还有“烈”,是以生命为代价得到的褒扬。所谓“夫为妻纲”,散发着一股腐臭气息的假道学先生的陈腔滥调,这个语境之下的古代女性是没有完全人格的,她们相当于男人的附属品,需要与男人共进退甚至同生死。
封建礼教最让现代人痛恨的就是对妇女生命权的蔑视。但从本质上说,它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一道,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其实也是对“忠”这一中国传统文化理念的延伸。与“好女不事二夫”相关联的是“忠臣不事二主”,在这个意义上,杀身殉夫的烈女与以死殉国的忠臣是可以相提并论的,不同的只是社会影响力的大小而已。
《明史》三卷“列女”不下二三百人,数目不小,但那不过是整个明代三百多年历史长河中泛起的小小水花。我们不应简单视她们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在她们的身上有不屈,有责任,有追求,有情义,虽然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其精神内核依然是令人敬重的。
写到这里,并没有一星半点儿要为封建礼教洗白的意图,现代社会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接受“存天理,灭人欲”那套说教。要说的只是,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不同价值观都有不同价值观之下的楷模,而无论哪个时代、什么样的价值观之下,楷模总是少数,也正因为少,才需要大书特书、大力弘扬。
再回过头看世情小说里的王三巧们,她们是和载入正史的“列女”相区别的女性。虚构的小说有很多,塑造的人物有很多,但可以断定,现实社会里的王三巧们应该也属于少数,和正史中的“列女”们一样。其实,更多的还是普普通通的女人,她们过着平平常常的日子,既当不上史册里的先进人物,也成不了戏台上的争议人物,她们是最真实的人,无论古代,还是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