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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是用一定形式和条件来完成建设单位和承包的施工企业之间,工程价款收付的程序和方法。长期以来,我国本着“完成多少工程,给多少钱”的原则,实行预付工程款的结算方法,那么工程价款结算有哪些方式,是哪几种?
网友咨询:
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解答:
1、分段结算。这是指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那个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
2、竣工后一次结算。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那么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
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普法: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解析: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张律师四级律师,1996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2013年取得律师资格,现在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工作。张律师特别在民事案件中的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人身伤害纠纷等案件中处理得特别出色。张律师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对待案件认真负责,代理案件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善于抓住矛盾的焦点,机智灵活的解决问题。在从事的法律服务生涯中,积累了多年的办案经验,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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