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74章原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解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句话的知名度非常高“老百姓不怕死,你也别用死来吓唬他。”表现了普通人的大无畏的英雄主义。其实这是非常断章取义的。只有明白了整章的逻辑结构,才能够明白这句话,99%的人都理解错了。现在权谋角度详细解析如下:
1、提出问题:如何对付,那些不怕死的?
人都怕死,这是基本的人性。但是我们读历史,总有一些视死如归的人,来挑战规则,挑战权威,挑战强者。这让管理者很不爽。《道德经》但是本身就是写给管理者看的书,这不是面对老百姓的书。这个立场和观点一定要明确。别说春秋时期,就是解放前,认字的有几个人。春秋时期,知识是被管理层垄断的。老子在这里就是回应管理难题。组织里,怕死的人,不用说,不敢闹事。作为领导者,面对那些不怕死的,该如何办?
2、给出方法:让这人,变成逆而不仁者!
人不怕死无非是能够裹挟大众,认为自己代表大家,这样死了也能获得名声。所以,老子直接点破,让这个人变成另类的小众,这下就能够杀了他了。这就是“奇”的含义。“奇”这里念“ji”少数派的意思,不是奇怪的“奇”。
著名《道德经》研究专家,王弼的注解“诡异乱群谓之奇也。”也是想表达这个意思。不过王弼对这个“奇”做了更加详细的要素分析,首先是“诡”就是诡诈,就是要把这个不怕死的人从道德上封死,尽管他表面为大家好,其实本质就是为了个人,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其次是“异”这就是孤立他,这个不怕死的人,和你们不是一类人。这是个异端。杀他不会引起大众恐慌。最后就是“乱群”不怕死的人,他的存在打破了大家的宁静生活。这是除掉的必要性。
清末太平天国起义,可以说,洪秀全这群不怕死的人,就是被曾国藩这样找到灭掉他的理由的。他的拜上帝教就是对立传统的儒教,不符合传统价值观,尽管打着平等的口号,目的就是为了个人私利,这样的骗子,他在不断地扰乱大家的平静生活。大家看到的是一个老子说的“奇”人,很快就把这群人给孤立起来了。因为太平天国丧失了整体社会群体的支持,被孤立起来,很快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失败是必然的。
3、注意事项:杀人的事,不要自己动手!
把这个人孤立起来,让他失去基础,就能够随便杀了嘛?显然这个还有个技术操作问题。毕竟这些不怕死的人,总能够煽动一部分不明真相的人支持。所以,自己不能够下手。曾国藩尽管被后人不断地学习,做官必学曾国藩,但是,他还有着杀人如麻的“曾剃头”恶名。
老子告诉大家,杀人啊,最好让别人代劳,找专业人士来做,如果自己亲自去下手,很少有不伤及自己的。如果一个老板,把主动要加薪的人给开除了,其实就是把怒火引导自己身上,经常看员工到处黑老板的事情,原因就是,自己下手。其实让人力资源部门,找个“奇”的借口,开掉就行了。
王弼对这个不自己动手的事情,做了拓展,他说“为逆顺者之所恶忿也,不仁者人之所疾也。故曰,常有司杀也。”这里王弼对“有司”的解释是“自作孽,不可活。”不是我们要杀你,是你自己杀了你自己,你自己造的孽,你是“逆顺”的另类,“不仁”的坏人。多行不义必自毙。让所有人就认为这是罪有应得。这样能够淡化杀人者的各种压力。
老子的意思是,杀人的事,最好别自己干,不然很容易给自己树敌,抹黑自己名誉。
王弼的意思是,坏事做尽,是天要亡他。我只是替天行道而已。不是我要杀他啊,
经过解析,我们就能够看明白了,道德经这一段的整体意思是:作为领导者,对付那些不听话,闹事的刺头,该怎么办呢?只要把他名誉搞臭,孤立起来,就好办了。这事最好按程序让别人来做,不要亲自动手,如果自己亲自动手,就像砍木头一样,弄不好,会伤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