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销售原则:客户喜欢向给予他权利的人购买。
听起来有点别扭,但其实也不难理解。
客户买你的东西就是为了解决问题,这当然没错,但是很多客户会有这样一种心理:不是你的产品解决了他的问题,而是他自己解决了问题,只是“恰巧”用了你的产品。
可是很多销售喜欢告诉客户说,是我替你解决了问题,我给你了一个完美的结果。而客户不愿接受这种说法。很多时候,他明明觉得你说得对,但仍然不会接受。所以你不能替客户包办结果。
销售不是卖,而是和客户一起买!
但很多销售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强迫”客户购买,滔滔不绝地解释,没完没了地演示,绞尽脑汁地劝说,最后再一往深情地望着客户说:“你在合同上签字吧。”
可是客户会怎么样呢?
他在整个销售过程中,除了最后签单,几乎没怎么行使自己购买的权利,整个过程都让你包办了,他基本没参与。这时,他会有一种失去控制的感觉。你在开车的时候,如果感觉车子失去控制会怎么样?刹车对不对?客户也会这样。他一旦觉得是你在操纵进程时,他马上就会停下来,所以你也不能包办过程。
一句话,你必须把购买的权利还给客户,因为这本来就是人家的,你不能抢过来。
可是问题又来了:都给了客户,还要我们销售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