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与团伙最大的区别在于,团队是大家共同往火堆里面添柴火;团伙是所有人从火堆里抢柴火,这是最大的区别。能够成为团队的前提条件是每个人都要有价值,都要有贡献,如果任何一个人没有贡献就会破坏团队的和谐发展,让团队最终转变成团伙!
一个重要的销售活动需要所有人邀约客户才能成功,这是对团队的最大考验。起初是公司投入资源、投入成本,最终的成败由公司买单,个人承担的风险很小。这样的安排得到的结果是所有人不会拼劲全力,因为活动是大家的,利益是自己的,只要努力保护自己的眼前利益,活动搞得如何?能不能扛得住成本?能不能达到推广的目的?能不能持续下去?有别人扛着,跟自己没有关系。这会造成大家都不会珍惜公司的活动资源,邀约的客户时少时多,活动的收益越来越差,最后无法搞下去,所有的人都会遭受损失。
“还有别人呢!等他们搞起来,我只要搭个顺风车就可以了!”只要公司最后托底,每个人就会成为旁观者,每个人都希望等别人组织起来,然后再去分一杯羹,这就是典型的团伙思维。责任都是别人的,压力都是别人的,利益大家要一同分享。这使得那些越能干的人越吃亏!在一件事情需要所有人合力完成的时候,就会出现这样的状况。这样的局面绝大多数都会不了了之,或者是勉强撑下去,也是成本巨大。
问题的根源是真正贡献价值的人没有获得应有的决策权。一个活动到底能不能搞起来,到底谁更有优势,更有机会,就应当把这个权利交给他,让他去主持与分配,让他具有决定所有人参与的权利。项目承包制是最佳的选择!只要价值的创造主体权责得到确认,所有人就要凭借自己的价值贡献参与游戏。你有价值、有贡献,别人就带你玩下去,你才能参与;你没有价值、没有贡献,你就无法入局,就不会有人带你玩,因此也就无法兑现自己利益。你想通过别人搭顺风车的想法就会破产。
合伙制就是这样一个规则,任何一个工作,任何一个项目都应当有一个利益的主体,有了这个主体,才会聚拢有贡献的人,排斥掉没有贡献的人。大家都是添柴火的,都是创造价值的,才会形成团队,才能实现放大效应。如果一个对大家都有利的事情,但需要所有人付出努力,如果没有一个利益的主体,没有正真为这件事情愿意兜底的人,所有人都会成为旁观者,都会成为不负责任的人。也就不能形成一个坚强的团队。
同样的道理,一个区域能不能发展起来,区域经理要成为最后兜底的人,不管别人如何,自己要把任务扛起来,要成为最后的责任者,他才有资格去选择别人,才能选择到真正有价值的人。如果区域经理不能真正成为最后兜底负责的人,那么他一定会雇佣一批顺从的、没有价值的人,这样的组织就一定是团伙而不是团队。
任何事情一定要价值主体,让价值主体成为利益主宰,承担最后的责任,让他们去决定最后的游戏规则以及参与者,确认谁是有价值的,谁是没有价值的,谁可以进入团队,谁不可以进入,这样才能保证建设一个有价值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