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先注册商标
众所周知,商标主要分为45大类,每个大类下面还分有不同的小类,而商标申请则是需要细化到这些小类上,官方规定,注册商标的时候可以选择一个大类里的十个小类,增加一类则需要加钱。而根据《商标法》规定,同样的大类可以拥有多个商标,但是小类不予重复。
2、近似商标
商标近似也是现在不少申请人头疼的问题。随着常用汉字越来越少,商标近似的可能也就越来越大。
近些年,商标近似的案例数不胜数,即便成功注册了一枚商标,可能也会面临商标纠纷。在商标审查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商标近似出现的概率也会越来越低。
3、商标名是否触犯《商标法》
商标注册也有着时代的背景,我国的《商标法》在不断的更新、细化、优化,有不少商标,现在已经无法成功注册了,譬如带地名的“上海”等等。在不断优化《商标法》的过程中,一些原本可以注册的词汇,如今都不能在申请了。
4、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最新版《商标法》强化了对恶意注册及囤积商标的规制,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同时,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