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1992)
李雪三,河南省修武县人。一九三一年参加宁都起义。一九三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三十八师政治部宣传队队长,师政治部技术书记、宣传科科长,红十五军团第七十三师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军团统战部部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警卫营政治委员,六八七团政治处主任,冀鲁豫支队第一大队政治委员,冀鲁豫军区新编第二旅政治部主任,新四军第三师八旅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野战军第二纵队四师政治委员,纵队政治部主任,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十九军政治委员,志愿军后勤部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顾问,后勤学院副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