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病人送回家后,还要去讨欠费,讨不回来还要扣医生奖金,这是海南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尴尬之一。
海南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但面临双重挑战:政府支撑力、公民诚信。
医院的困扰:把病人送回家,再去讨债。讨不回,工资受影响,奖金也没了。医生流汗又流泪。
患者的担心:先诊疗,最后得花多少钱心里没数;不先付钱,医院能不能尽心尽力治病?
国家卫计委:不敢贸然鼓励全国推行,改革须多管齐下:建立诚信制度、核销坏账制度,“医保再多报一点”。
办公室靠墙的桌子上放着一摞空白的《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一想到要把病人送回家后,还要再去追账,周艳玲有些感慨,“这过的什么日子啊。”
周艳玲是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医院医保办副主任,也是“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院方试点小组的协调人之一。
2014年11月20日,海南省卫计委联合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等部门发文,要求自2014年12月1日起,全省五百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
在官方愿景中,这种“一站式”结算的支付方式,简化了就诊流程,节省了就诊时间,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难”问题,减少医患矛盾。
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份试点这项政策。2013年,原卫生部有关人士公开表示,目前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医保水平也有待提高,这项政策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当日,周艳玲正好接到一位患者打来的投诉电话,质问她为什么海口市人民医院没有全部推行“先诊疗后付费”。
“如果全部放开,就亏死了啊。”周艳玲很无奈。
根据试行方案,“三无”病人(无姓名和居住地等身份证明、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费用的病人)的紧急救治费用,可以向海南省卫计委申请应急救助基金补助。但直到现在,因审批环节复杂,这笔补偿费用还没有拨付给医院。
“大医院不能畏难”
“挑战了公民道德底线,但初衷还是想方便老百姓。”
逃费问题,廖敬乐最担心。廖敬乐是海南省卫计委医政处
主任科员,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政策专业博士毕业,长达三千多字的《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施方案(试行)》,主要由他拟定初稿。
“我们实际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完成的。”廖敬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4年4月他跟随省厅领导一起到青海省调研。
2012年9月起,青海省率先推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该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局长毕玉华说,这项政策运行得比较顺畅,至今没有出现过恶意逃费的现象。
回来后,廖敬乐就着手草拟方案。最初的内容以及名称,都是以青海省为范本。在草案中,患者可以用医保证或身份证替代押金,先接受救治,最后一起缴清费用。
这与海南省一些大型公立医院的做法不谋而合。2013年开始,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在产科开展“先治疗后付费”,之后海口市人民医院等5家市属医院也陆续参与了进来。
2014年8月,海南省政府下发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文件中,“先住院后结算”被列为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4年9月的一天,海南省卫计委召集十几家公立医院以及相关厅委,听取以上6家医院的情况汇报,并就方案初稿进行“头脑风暴”。
这次会议直到下午5点半才结束,持续了近3个小时。之后,方案作了大幅修改,原本只在县级医院推行,一下子推广到了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名称也从“先住院后结算”改作了“先诊疗后付费”。
“这也许会是个亮点。”廖敬乐说。
三个月后,南方周末记者在海口市卫生局试点总结中看到,他们认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要防范患者逃费、医保资金及时到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
在那次会议中,作为“吃螃蟹者”,海口市人民医院院长白志明表示:在大医院里,病情较重的病人如果多个科室联合救治,费用一下就上去了。他们心里没有底,这类病人的费用该怎么办。
但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有过二十多年院长经验的海南省卫计委副主任吴明并不这样认为:“欠费问题一直都存在,大医院不能因此而畏难。”在吴明看来,已基本做到医保全覆盖的海南,加之有中央财政的应急救助基金兜底,院方不用过于担心欠费问题。
海南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李岳坚则认为:“‘先诊疗后付费’挑战的是公民道德底线。但我们的初衷还是想方便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