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男,汉族,1944年2月生,辽宁大连人,1965年9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个人履历
1961-1966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机工程系工业企业自动化专业学习
1966-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75年 辽宁省沈阳市开关厂技术员
1975-1980年 辽宁省沈阳市电器工业公司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常委,沈阳市电器控制设备工业公司副经理、经理、党委副书记
1980-1981年 辽宁省沈阳市机电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81-1982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秘书长
1982-1983年 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兼市经委主任
1983-1985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书记、市长
1990-1991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1-1992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2-1993年 河南省委书记
1993-1997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