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自贡檀木林派出所因当时接警民警笔误写错了转警的电话号码,2007年追回的赃物——面包车,2010年才还给失主,并且该车经日晒雨淋3年,从车内到车外的所有部件全部锈穿,变成了一堆废铁。
不管是否当时真的写错了电话,是否3年来自贡和内江的派出所一直没有联系过,是否失主的面包车被使用过,我们只想一下,如果该面包车是檀木林派出所的财产,派出所会忍心让面包车在院子里日晒雨淋3年而变废铁?
事实恰恰是因为该车看似与派出所无关,大多数民警的职责是把赃物追回,事情接下来如何发展?惯性思维是,失主过来敲锣打鼓地感谢党,感谢人民公安。被忽视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必须先把失主找到。这是职能工作的一部分,却长期以来没有得到重视。
3年前值班的民警不负责地把转警电话写错了,不是大错,但是3年之间,一直没有联系过内江方面的警局,一直没有警员问津该面包车,便是大错。
国家对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有相关规定,各地各派出所也有相应的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条例对登记记录的程序、物品交库保存的详情和交接手续的期限等等都有详细规定,檀木林派出所只对物品做了登记,且监管存在严重疏漏,以至于后来竟希望通过作假来弥补过失。值班民警没有履行完工作职责,作为监督其工作的所长非但没有提出工作不足,反而包庇手下工作中的失职。这种现象是传统中国官员的典型形象和惯性作风,并不足为奇。
国家政府工作信息化建设以后,各个部门的硬件设施日益先进,而相应的软件建设,如体制革新、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等却依旧是一潭死水,政府官员因循守旧,在公民民主化,监督法治化的今天,官员如果仍然不转变思路,把自己作为人民利益的保护着和服务者,那么势必要经历各种风波,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起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在信息公开,全民监督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兴盛,政府部门很难推卸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