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周恩来陪同加拿大总理到洛阳访问。在龙门石窟遇见有卖魏碑书法代表作《龙门二十品》,周总理很是喜爱,想买一套。谁知一问价钱要500元,他又恋恋不舍地放回原处。在场的洛阳市领导见状说:“总理,我们送你一套吧!”周总理立刻严肃批评:“你这个同志怎么能这样讲?国家的财产怎能随便送人?”
毋庸置疑,国家的财产不能随便送人,哄领导开心不能用公款“买单”,作为一国总理,周恩来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公私分明,对于自己的“小嗜好”始终保持一个度,不拿着公家的钱来为自己的修身养性“买单”。周总理的言传身教让我们感受到总理的伟大与崇高,看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上特有的优秀品质与人格魅力,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学习和借鉴。
毋庸讳言,当前有些干部为了哄领导开心。溜须拍马、阿谀奉承,更有甚者,拿着纳税人的钱去迎合上级领导的“小嗜好”,最后公款报销,如此公私不分、来源不明,最后贻害的不仅是我们干部自身,还会弱化党的执政基础,失去群众支持与拥护。公款是用来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改善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是为个别领导干部用来以权谋私的工具,干部自身应该慎微慎独慎行,始终保持一颗廉洁自律的责任心,去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公道正派、一身正气。
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消除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土壤,需要干部自身“加力”,做到清心寡欲、刚正不阿。与此同时,还需要制度给力,加强“三公消费”的管理监察力度,保证机关财政运行的风清气正。周总理“国家的财产不能随便送人”无疑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在面对个人喜好、处理上下级关系时正确好公与私,上与下的关系,不下沦落到身陷囹圄才后悔莫及。
周总理“国家的财产不能随便送人”是一面“镜子”,干部要时常丈量一下自己,修身自律,躬身自省,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