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读到这样一则小故事。说的是周恩来总理从来不收馈赠者的礼物。一次,他过去的一位老警卫给他从外地捎来一筐新鲜桔子,他问清是25元钱后,立即让人寄去50元钱。他说:“多余的钱让他处理,不这样做,就制止不了他,这样以后他就不再送了。”
本来,自己的老部下送筐桔子,值不了多少钱,周总理完全可以收下,但他却不收,反而用高出原价的钱寄去,这是为什么?并非周总理没有人情味,他是害怕别人效仿,危害党风和社会风气。
笔者认为,周总理这一招还真叫绝。你想,别人给你送25元的东西,你却给人家50元钱,谁还好意思再送呢?再送,岂不成了向你索礼?这件小事让我们真正感受到周总理严于律已,一身正气的高尚品质和人格魅力。
应该说,人活在世上,总有一些人情往来,这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但问题在于,社会上常常有些人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向领导干部行贿,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是必须警惕的。纵观现在许多贪官受贿索贿,最终落马的历程,他们并非生而贪婪,有的甚至兢兢业业了半辈子,但问题就出在第一次“收礼”时未能断然拒绝,于是打开了一个“小缺口”,逐步防线崩溃,不可收拾,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给党和国家乃至家庭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常言道:“人见利不见害,鱼见饵不见钩。”行贿者往往事先打着亲朋好友的幌子,借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侨迁新居、子女升学、父母生病等机会,以庆贺、慰问等名义进行行贿,使受贿者以为是三朋四友礼尚往来,属人之常情,无可非议而欣然笑纳。此时,行贿者并不急于暴露出自己的目的和意图,就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久而久之,受贿者已经被行贿者牢牢控制。俗语说得好: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此时的受贿者,已经真正成了行贿者的“大鱼”,听从行贿者指使,任凭行贿者摆布,至于法律、道德、原则早已被抛之脑后,荡然无存了,这时才是行贿者“收线”的最佳时机,行贿者的目的和意图将会充分暴露和展现,受贿者已经无力说“不”了。广州市天河区原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张炳华在法庭上说,他只是在别人送钱财时盛情难却,就不情愿地收下了。结果也不情愿地蹲了监狱。
可见,为官者的“人情往来”与老百姓的“人情往来”截然不同,老百姓的“人情往来”,大体上是平等的、双向式的,用的是自己的私钱、私物;而为官者的“人情往来”,往往是失衡的、单向式的,只有“来”而没有“往”。如果说有“往”,那也是要动用公权,为行贿者牟取利益。因此,笔者认为,反腐败,除了从源头上反腐,从治本上入手,规范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机制外,还要求领导干部们要像周总理拒礼一样,警钟长鸣,高度警惕“人情往来”,真正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筑牢拒腐防变的道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