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秋白烈士纪念碑,位于长汀县城罗汉岭,1951年在瞿秋烈士就义地建"瞿秋白烈士纪念碑",1982年重修,1985年又重建。先后于1965年和1983年有过两次修缮。
2009年,为隆重纪念瞿秋白烈士诞生110周年,长汀县投入90多万元对瞿秋白烈士纪念园进行一期修缮。本次修缮计划为期50天,从11月27日动工至2010年1月16日结束。其中,投入70多万元对纪念广场进行整体改造,增植古树名木,设置夜景灯光等;投入20多万元对烈士纪念馆进行重新布展,增加瞿秋白囚室实物复制品及增设先进的电子声光设备等。
2010年,该县投入229.4万元,按照“整旧如旧、保持原貌”的原则,对纪念碑碑体及台地进行二期修缮,将纪念园建成集教育、休闲、旅游于一体的主题公园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碑总高30.59米,碑名为陆定一所题,碑文由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撰写敬立。碑座下分四个层次设平台,周围不坪地,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坪地上建有方形、六角形几处花池。六角形花池中央,为瞿秋白就义处,旁有瞿秋白烈士事迹陈列室。
1985年列为省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列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001年列为第二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